为了保证课堂教学质量,使教师在认真备课、充分准备的基础上开课,我院决定建立教师试讲制度。
1、试讲制度不仅适用于新开课的青年教师,也适用于第一次开新课的教室。
2、开新课的教师应具备的条件:
(1)必须能独立担任所任课程的理论教学、实验、实习、课程设计等环节的教学工作。
(2)按照教学大纲的要求,能全面地掌握所任课程的基本内容,并写出三分之二的讲稿。
3、按教师试讲制度进行试讲,且效果良好,评分在75分以上。
4、试讲工作由教研室主任主持,教研室主任指定3-5个有经验的教师组成评议小组。试讲后,评议小组提出综合评议意见,并填写“澳门新葡平台网址8883开新课的教师和新开课的教师试讲测评表”同时教研室主任将结果报学院,并通知试讲教师本人,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努力的方向。
5、对于新开课的教师,可采取讨论或学术报告的方式进行。
6、教研室分配青年教师教学任务时,要给予充分的备课时间。青年教师在准备好所讲授课程教学内容的三分之二时,方可向教研室提出试讲的申请,并提交备课笔记、讲稿。
7、教研室主任会同试讲评议小组,审查试讲教师提交的有关材料,并听取培养人才对试讲教师备课情况汇报,视其准备情况,考察其对教学大纲、教学内容理解的准确性、深度、广度等,确定能否试讲,并通知试讲时间及指定试讲内容。